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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尽人意的地方就是,夫妻在一起过了二十三年,房子是一方婚前房产,而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可能会被扫地出门,并且无处控诉,因为法律认可。***如另一方有处可去,倒也罢了,对于无儿无女无房产,钱也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现已身无分文,却要面临被扫地出门的窘境,如之何以安身?希望法律有所改善,规定婚前房产夫妻在一起生活多少年后,并且尽到了夫妻相互扶持的责任和义务的,属于夫妻共有。
至于夫妻婚后任何一方存款,当然是属于夫妻俩人的,哪一方都不能私自处置,包括未经双方同意赠予其子女。
老头未经你同意将存款私自转给他儿子的行为无效,儿子如不退还你应得的部分,可起诉追回!
你的故事属于典型的二婚夫妻同枕不同心的实例,首先我对你的遭遇表示非常同情。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你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从法律的角度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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