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怎么叫,歌曲
文/刘火
——雪完全停了。太阳如一枚悬在风中的柿子,泛起一层可疑的甜霜。
——枫香河鱼多。老人们常说,树上有多少叶子,河里就有多少鱼。树叶被风吹进河里,都会变成鱼。四周山上多为枫树,每到露重霜冷,山里总是一片清红。风一阵阵吹过,枫叶满天飘飞,飘入河里,河水随之泛红,悠悠绵绵,遍河流香,枫香河也由此得名。
——这本是麦苗和油菜疯长的季节,要在以往,每从田陌间走过,几乎能听见麦子生长的声音,真实而又飘忽;油菜花也开得酣畅淋漓,能使人轻狂。
——岩鹰绕着山石盘绕,像一片飘飞不息的云。王厨子定了定神,将火枪取下,靠在山石上。既然来了,当然要看清。他抓住一条岩缝,手脚并用,缓缓攀登。岩鹰仍在盘旋,偶或一声啸叫,顿觉风起云涌。
如《毛狗》(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0年7月)题记“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或许一切都是神话”,一般说来,凡是神话,都带有诗意。如果我们只读这些句子和这些桥段,我们会以为,或者我会以为,这是一部巨长的散文诗。
确实,作家刘甚甫,在出版了两部历史小说后,突然出版了一部现实题材的长篇小说,而且把他笔下的乡间的景物和农事写得如诗一般纯粹(但,小说中的人与动物刚好相反,显得异常纠结与复杂)。乡村叙事,是不是天生就带有诗意,这可能要与它的后来者城市叙事比较之后才有可能得出结论。
乡村的原生叙事,以及它为城市提供了土地、食物、衣着、礼仪以及神话之类的前叙事,是否一定会为乡村带来诗意。从农人的劳作来看,从人与自然及自然里的生物较量获得优势来看,乡村叙事从开始是具备诗意的。清人编纂的《古诗源》第一首《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大约应当看成是这种叙事的母板。
但是随着人与自然、特别是随着人与人、人与动物关系的纠纷和恶化,诗意的叙事,特别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乡村叙事便不再是乡村叙事的主脉。无论鲁迅还是茅盾,无论沙汀还是陈忠实,贫困、愚昧、灾厄、苦难等等成了乡村叙事的重要图景。
《毛狗》,同样是一部关于饥荒、关于人与自然、关于人与动物纠缠的灾厄叙事,而且异常残虐和残酷。作家把一个残虐、残酷的叙事主体置身于诗意,或者置身于有些浪漫的叙事中,并非只是为了修辞上的对比(尽管这是文章修辞之要义),而是将诗意叙事赋于残虐、残酷之中,从而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学价值。
——二狗娘自言自语,进了这片松林。林子里有些黑,浮着一层阴气,阴气里是轻轻游走的幽灵。地上有一层薄薄的松针,分外洁净,极其松软,松软得近乎神秘。雪都积在树冠上,不愿落下来。——无论天晴下雨,二狗爹每天都会到山上来,砍柴,割草,拣菌子,或者闲坐,或者打毛狗。一到秋天,林子里到处都是松花菌,如花朵一般,琳琅满目,清香四溢。二狗爹坐在树下,呼吸松花菌的清香,透过或曲或直的树干,看脚下的枫香坝。谷子已经黄透,金灿灿一片,飘飘忽忽,令人窒息;枫香河如同一个胆怯的女人,从黄里轻轻流过,流过稻香四起的枫香坝,流入那条绵延几十里的狭谷。
二狗,《毛狗》的主人公之一,后来既是人相食的得益者之一,也是最后的受害者之一。二狗爹,算不得正式出场,出场时也是在他死后被他人回忆。二狗娘,在人相食之前就陪坟墓中的二狗爹去了。二狗娶的芸香,二狗与芸香生的胎毛子,都一个一个去了与他们乡里的人共同的地方:死亡。无论是二狗娘走进这片森林的感觉,还是已在坟墓里的二狗爹的视觉和意识,诗一样的图景,却是残虐现实的另一种反叙事。或者说,《毛狗》以寓言的方式,记叙了一场隆重而庄严的死亡大戏。不过,在这场隆重又庄严的死亡大戏前,《毛狗》的叙事语言,以及由此构建的场景却是画一般的诗意。
就在这诗意的语言里,却透出“凶兆”和“凶险”。
《毛狗》里的枫香坝是封闭的,同时也是孤独的。它既没有时间的前史,也没有时间的来世,甚至没有时间的现在时。人与人,根据迁徙、根据家族、根据食物,先偶然后必然地聚集在深山里的枫香坝。从这一点讲,刘甚甫的枫香坝有与马尔克斯的马贡多有些相似:神秘、幽深与不测。二狗与芸香的结合,结合后生的胎毛子(怪胎),是因为人们猎杀毛狗(即狐狸)的报应或叫“天谴”,这是人类学里的重要话题,同样也是现实人类摆脱不了自然报复的恐惧表征。
人的不明不白离开与死亡、新技术带给原住民的向往与恐惧(即小说中的照相机首次进入到深山为原住民拍照是“掠夺”人的魂灵的“凶器”)、新的生产方式带给原住民的热情与抵制,种种打破原来的“新”,最终逃不脱历史的宿命:饥荒比这一切都要恐惧与要命。据《中国救荒史》(邵云特著,1937年)说,中国的“灾荒之多,世罕其匹”。事实上,《毛狗》所呈现的“人相食”的大饥荒,是放在后台或背景来写的,而且也非这部小说的主叙事。
饥荒于中国的今天,确已经远去,四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来,中国的乡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当然,对饥荒的记忆,也许是对更加安稳更加静好的乡村的向往。文学的审美和教化,在这一寓言的背景里,获得了新的表达。
这部小说的主叙事是人与毛狗关系,即人与毛狗相存却又相反,最后毛狗报复猎杀毛狗的原住民。先从胎毛子的出生与“捣蛋”开始、再从来无踪去无影的红毛狗的神迹描述,“毛狗无处不在”。“毛狗无处不在”带给乡民的恐慌,构建了这部长篇的寓言属性和内核。于是,下面的诗意的图景,不仅变得暗然失色而且以极大的反讽让这些诗意成了恐慌和恐惧的前奏和代名词:
——枫香河鱼多。老人们常说,树上有多少叶子,河里就有多少鱼。树叶被风吹进河里,都会变成鱼。四周山上多为枫树,每到露重霜冷,山里总是一片清红。风一阵阵吹过,枫叶满天飘飞,飘入河里,河水随之泛红,悠悠绵绵,遍河流香,枫香河也由此得名。——杜鹃催耕,声声不绝。枫香坝人只好暂且搁下金子不管,匆忙弄出些谷种来,烧一堆草木灰,搅进水里,将谷种泡进去。仅需一天,谷种已经吃足水分,赶紧捞起,放进一只箩筐里,捂上稻草或者蓑衣,等它们发芽。又需赶在谷种发芽前,耕出一块水田,抹得平平整整,好将谷种撒下去。
这样美丽的地方,这般勤劳的居民,怎么会遇上与毛狗的争斗,而且怎么败在了并不吃人的毛狗面前?这样美丽的地方,这般勤劳的原住民,怎么会在大饥荒面前,竟然“人相食”(而且是男人先吃女人)?
这样一来,马贡多似乎不是枫香坝的前世,说不定,枫香坝才是马贡多的今世。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部对时光远久的乡村叙事的作品,或是作家试图构建的一个灾厄远去但阴影尤在的寓言。而由诗意建构起来的寓言,即时即地地哗变成了寓言的残酷!在乡村叙事已不再占据今天小说主场的情形下,《毛狗》让读者有了诧异。“异质”叙事和“异质”感受,或许就是文学的一种终极追求。
不过,文末还得追问一句:乡村,已经是寓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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